关于提交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初稿的通知

[ 作者:    出自:    发表时间: 2024-12-18   点击: ]

各职能部门、学院:

根据《怀化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怀院发〔202443号,以下简称“方案”)工作要求和《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4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评建办发〔20241号),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在自评自建阶段需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目前在初稿撰写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报告

各项目组的牵头部门组织组内相关部门撰写学校《自评报告》,二级学院撰写本学院的《自评报告》。

(一)学校《自评报告》按“方案”附件1中指标目录分解撰写,其中,第一级和第二级指标按第二类审核评估要求设置,第三级指标目录根据“审核重点”自主设置,内容和格式可参考怀化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模版。

(二)二级学院撰写本院部自评报告学院《自评报告》由“学院简介”(800字左右)和“自评结果”两部分组成。“自评结果”撰写目录与原则上与学校《自评报告》相同,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与调整。

(二)《自评报告》每个一级指标需阐述“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以及改进措施”,原则上不少于《自评报告》字数的三分之一。《自评报告》每个一级指标需凝练“特色和亮点”,且提供不少于1个案例附件材料。

(三)《自评报告》以文字阐述为主,能以图表辅助展示的一并提供。

二、支撑材料

《自评报告》的支撑材料是部门或学院用于支撑和证明《自评报告》所述内容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文件、记录、总结、试卷、毕业论文、实验报告、图片、列表等。

(一)支撑材料文件命名统一规则。该材料支撑内容所在的“三级指标(序号)-文件名”如:1.1.2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怀化学院XXXX文件。

(二)各牵头部门应做好负责本组内容的支撑材料收集和目录制定工作,二级学院做好本院支撑材料收集和目录制定工作。

三、提交方式

(一)学校《自评报告》经牵头部门收集整理完成后,于2024年于1231日之前提交牵头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至校评建办。二级学院《自评报告》经院部审核后,于2025120日之前提交电子版至评建办。

(二)学校《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材料电子版于2025217日提交至评建办,二级学院保留在本院备查。

(三)评建办办公室:宽也楼507,电子邮箱:1176770720@qq.com

 

 


评建办公室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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