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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工作的通知

[ 作者:    出自:    发表时间: 2025-01-07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认证工作要求,督促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专业在认证有效期内保持认证状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2023版)》(教高评中心函(202393号附件)文件要求及相关通知(附件1-2),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度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备专业

已通过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并在认证结论有效期内的专业。包括英语、小学教育、生物科学3个专业。

二、报备内容

各专业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要求》(详见附件3),收集撰写2024年度补充和完善的面向产出评价机制等制度文件、面向产出开展的评价活动、评价结果、以及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等原始材料(仅需原始材料,无需总结情况报告);以及小学教育、生物科学专业的认证整改方案,提交至“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备案。有关材料要求包括:

1.整改方案:小学教育、生物科学专业(附件7)。

2.本年度按照面向产出要求修订的文件或制度(本年度如无修订,可不提供,但需注明):

1)培养方案(需附修订时间及修订情况说明);

2)课程教学大纲(需附修订时间及修订情况说明);

3)产出评价制度文件(需附修订时间及修订情况说明)。

3.课程按照面向产出制度文件开展工作的有关材料(附件4)。报备2024年度(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评价课程(在一个评价周期内覆盖所有课程即可),每门课程一个文件包(上传系统时为每门课程1PDF格式文件),包括:

1)课程教学大纲;

2)课程教学考核材料;

3)课程本年度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4.年度报备资料清单目录(见附件5-6)。

三、报备时间

各专业需在2025210日前将经学院审查的各类持续改进原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价与专业认证科孙老师,电子邮箱:728448522@qq.com,或以网盘分享方式查看。经审查后,提交至“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215

三、其它要求

1.报备专业需积极与公共教学单位沟通,梳理各类材料清单及要求。各公共教学单位需按专业要求将课程归档材料打包发至各专业。

2.年度报备和中期审核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重要环节。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年度报备材料和中期审核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论为“中止认证有效期”的专业将被从通过认证专业名单删除。

3.相关学院和专业需高度重视年度报备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将认证持续改进工作与本科教学综合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持续提升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2023版)

    附件2 认证机构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操作指南

    附件3 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备要求

    附件4 课程考核材料(参考模板)

    附件5 制度文件目录+年度报备材料(修订的制度文件)

    附件6. 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资料目录

    附件7. 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


怀化学院教务处

2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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