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
为提高我校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根据《怀化学院教师培养与管理办法(修订)》(怀院发〔2016〕6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2022年选派部分专业教师到国内高校访学进修以及到企业行业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访学进修申请对象和条件
1.我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及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有硕士学位及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本次仅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进修申请,访学进修时间应在半年以上。
5.鼓励进行师范专业认证、工程专业认证的专业以及未来两年内申请进行师范专业认证、工程专业认证的专业,推荐青年教师申请访学进修。
二、社会实践锻炼申请对象和条件
1.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且担任专业课程教学的教师,师范专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不受年龄限制。
2.本次社会实践锻炼累计时间应在2个月及以上,鼓励教师将指导学生实习与本人实践锻炼结合的方式开展。
3.进行师范专业认证的和未来两年内申请进行师范专业认证的专业,担任教师教育类课程的教师,5年内未参加社会实践的,原则上必须参加一个学期的社会实践,三年内未参与社会实践锻炼的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原则上必须完成为期至少一个学期的社会实践锻炼(以上教师参与社会实践锻炼,视为完成对应时段教学工作量)。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中心、部)在选派教师参加访学进修和社会实践活动时应统筹考虑本学院(中心、部)中青年教师的培养状况,优先安排近期没有访学进修、社会实践锻炼的教师申报。
2.师范专业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只能到我校教育实习基地的中小学参加社会实践,其中各师范专业必须选派一位老师到中小学参加社会实践,2021年入职的师范专业的专任教师必须参加。教师在实践期间应广泛参加中小学教学和教研活动,要求每月参加2次以上教研活动,每周听课5节以上,每月提交2篇中小学课程教案。非师范专业教师到企业行业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的只能申请到校企合作单位和实践教学基地参加锻炼。非师范专业教师只能到校企合作单位或实习基地开展社会实践锻炼活动,二级学院要积极对接联系校企合作单位安排本学院青年教师开展社会实践锻炼,具体锻炼要求由二级学院确定。
四、考核管理
1.访学进修教师在进修返校后须提供进修成果以及向所在学院面向老师公开汇报进修情况。
2.教师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教师在实践锻炼期内,须对实践锻炼活动及时记录,填写《怀化学院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日志》;社会实践结束后须填写《怀化学院教师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表》,各学院(中心、部)通过审查实践日志、答辩、述职、讲座等形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填写《教师社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学校教务处、人事处、科技与地方服务处成立检查组,抽查教师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五、经费保障
参加访学进修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教师,经考核合格,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六、文档报送要求
教师填写《怀化学院教师进修学习申请表》、《怀化学院教师社会实践能力培养申请表》,由各学院(中心、部)汇总后于4月22日前交教务处杨邦老师处。
附件:1.怀化学院教师进修学习申请表
2.怀化学院教师进修学习考核表
3.怀化学院教师社会实践能力培养申请表
4.怀化学院教师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表
5.教师社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
怀化学院教务处
2022年4月13日